各设区市、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培训中心:为加强执业药师(包括从业药师,下同)继续教育管理,督促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按照规定及时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方便从业,经研究决定,对有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实施重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修对象:2004年至2017年
1.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新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当年要先参加面授,之后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的继续教育时间请关注江西省药师网工作通知或直接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91-86292907. 如何补继续教育学分问题? 本人携带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原件,每个月第一个星期的工作日到江西省执业药师协会报名
(1)先在“江西省执业药师网”通知通告中查看已批下来的执业药师注册证领取通知,看到自身的姓名后;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执业药师协会办事处领取。(2)代领条件:开据注册单位委托书盖上公章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执业药师协会办事处领取
取得药学和中药学两个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提交申请时,选择执业药师类别为“药学和中药学”,资格证号栏目中同时输入两个资格证书号码,中间用“-”连接。